刘延东,女,汉族,1945年11月生,江苏南通人,1964年7月入党,1970年3月参加工作,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,在职研究生学历,法学博士。
1972-1978年 北京化工实验厂工人、党委宣传科干事、车间党支部书记、厂党委常委、政治部副主任、主任
1982-1991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、常务书记,全国青联副主席、主席
1991-1995年 中央统战部副秘书长,全国青联主席、中央统战部副部长 (1990-1994年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学理论与方法专业在职学习,获硕士学位)
1998-2001年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(正部长级),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 (1994-1998年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在职学习,获博士学位)
2001-2002年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(正部长级),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,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
2002-2003年 中央统战部部长,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,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
2003-2005年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、党组成员,中央统战部部长,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
2007- 中央政治局委员,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、党组成员,中央统战部部长
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,十六届、十七届中央委员,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。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。第六届、八届、九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,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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